Piya Muqit自1997起投身人權事業,是诉诸司法權利的專家。她曾於英國、美國、法國、孟加拉及香港等地工作,先後任職聯合國兒童基金會(UNICEF)英國分部的英國政策負責人,以及非牟利組織Justice Centre Hong Kong的執行董事。 她分別於倫敦政經學院及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獲得法律碩士學位,另於倫敦國王學院獲頒兒童研究碩士學位。她同時是蘇格蘭大律師公會及英格蘭及威爾士大律師公會的成員,分別於蘇格蘭出庭律師協會以及倫敦Doughty Street Chambers大律師事務所及Garden Court Chambers大律師事務所完成實習訓練。